日前,市委老干部局、离退休干部工委印发《关于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,提出以开展“纪法常相伴·守护夕阳红”活动为载体,通过“七个一”,即“各制定一份学习计划、每月坚持一次交流研讨、举办一场专题辅导、组织一次警示教育、开展一场宣讲活动、讲好一堂纪律党课、开好一场组织生活会”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员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。
《通知》指出,要坚持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为主题,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,明确进度安排,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逐章逐条学习《条例》,与在职党员同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;坚持落实好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制度,每月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交流研讨;各级党委(党组)通过举办《条例》解读专题讲座、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,帮助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入理解、贯彻执行好《条例》,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通过举办读书班、培训班等,紧扣“六项纪律”确定若干专题开展交流研讨。
《通知》要求,要注重以案促学,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,深入挖掘宣传学习离退休干部党员清廉家风故事,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警示教育会、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;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入基层讲好党纪故事、宣讲党纪要求,影响和带动身边干部群众遵规守纪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围绕学习贯彻《条例》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学习体会和实际工作讲1次纪律专题党课,为离退休干部党员领学导学。此外,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,认真抓好整改,防微杜渐,守好“夕阳红”。(闽东日报记者 郭晓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