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霞浦溪南镇入选全国“枫桥式工作法”单位
点击:339 发布时间:2023-11-08 所属分类:热点资讯 作者:管理员 来源: 

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“枫桥经验”20周年。日前,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“枫桥式工作法”单位,霞浦县溪南镇成为我市唯一入选单位。

近年来,溪南镇大力传承弘扬“四下基层”优良传统,探索实践化解海上养殖纠纷工作法,把“枫桥经验”从陆地延伸到海上。通过聚焦海上养殖区治理难题,该镇推动干部力量下沉海区,把问题找准、隐患查清、短板补齐,实实在在化解矛盾、服务群众、维护稳定,形成“小事不出排、大事不上岸、矛盾不上交”的新时代“海上枫桥”经验。去年以来,溪南镇累计调解涉海涉渔纠纷40多起,调解成功率100%。(闽东日报记者 龚键荣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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